舞臺燈光設計是光色的有效運用就是戲劇藝術表演中一個重要的手段,利用巧妙的技術和規律使舞臺上的光色帶給觀眾更加美好的視覺享受,更好的呈現舞臺效果。
光色相加與物色相減,畫畫時只要掌握了調色規律,就能用幾種顏色調出千變萬化的顏色。調料的調配是應用了色彩學總常用的“物色相減”規律。了解了這個規律,采用濾色片疊加法就能調出所需各種光色。
舞臺燈光設備把不同型號的濾色片疊加在一起,通過光線可獲得所需的各種光色。舞臺燈光同樣使用了繪畫調色的這一“物色相減”的規律。但值得提出的是舞臺燈光設備不僅要使用這一個方法,還必須使用“光色相加”的方法來獲得不同的光色。即光的三原色紅、綠、藍相加成白色的規律性。如果我們把“光色相加”的規律和“物色相減”的規律混淆不清,就很難從使用光色中找到合理的科學規律。其實在彩色電視及彩色彩色膠片攝影中也同樣使用了這兩種規律。
紅光加綠光混合產生黃光,而顏色中的黃卻不可能從紅加綠中配出來,又如黃色加蘭色光混合可產生白光。即原色紅加原色藍與綠產生中間色黃。這實際上是互補色,又稱互為余色。即凡是兩種色光相加后能產生白交,就稱這兩種色光互為余色,這也是白光相加的規律。
舞臺燈光濾色片相疊加“物色相減”所獲得的光色與舞臺上兩種不同光色的燈光混合在一起的“光色相加”是兩個不同的調色辦法,必須弄清這兩個不同的規律,然后在舞臺燈光設計實踐中熟悉掌握他,才能得到所需的藝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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